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门诊部楼顶发光字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门诊部楼顶发光字制作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项目编号:EFYMZB-2024001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
3、最高限价:人民币38513元。
4、采购内容:
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门诊部楼顶发光字旧字拆除及制作安装新字。详见附件。
二、开标须知
1、投标截止时间和询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1日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询价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2、询价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1160号1B13
3、成交结果通知时间:评审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成交结果。
三、本项目的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响应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整体方案
3、案例合同证明(近2年内不少于1个)
4、报价表
5、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按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密封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封条密封,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专用章、投标专用密封章均可)。
五、备注:响应文件的格式、内容等必须在询价结束后全部满足询价文件的所有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六、合同授予
(一)采购人确定成交单位后,向成交人发送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七、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询价小组认为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八、本公告在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28-60912059